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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结果公告

· 2024-02-1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02

项目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中标(成交)金额:1,4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C24050000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服务时间:2027年12月底前(2024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朝章、于海春、张凯、梅树静、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0.8%】×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曲老师 024-25324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251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杨海健

电 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3.招标文件-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非专门面向).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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