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02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中标(成交)金额:1,45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服务类 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C24050000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服务时间:2027年12月底前(2024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编制)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完成创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基于于洪区实际情况,结合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佐证资料,分析评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5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并按创建验收规范要求分类形成汇总档案,编制完于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自查评估报告、创建工作报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典型事迹材料和摘要文本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朝章、于海春、张凯、梅树静、胡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0.8%】×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8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45号甲 联系方式:曲老师 024-25324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251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巍、杨海健 电 话:024-25158333转8130、81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3.招标文件-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非专门面向).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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