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金乡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H-2025-X0004 项目名称:2025年度金乡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20万元 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两山理念·碧水责任的生态主线,进一步改善金乡县水域生态环境,修复金乡县渔业资源,特别是提高渔民的经济收入,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导则〉的通知》(鲁农渔字[2024]7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4]3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金乡渔业资源条件、生态状况、产业状况等实际状况,实施2025年度金乡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 本项目共一个包,增殖放流区域为金乡县辖区内的莱河水域,主要内容为采购放流苗种67.14万尾(其中鲢鱼30.0万尾,鳙鱼17.14万尾,草鱼20.0万尾)及苗种投放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供货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非中小微企业(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非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应为来自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布的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渔业增殖以及本次采购苗种育苗的能力;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前 2、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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