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建投集团三公司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沿河路延长线)。招标人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泥稳定层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市港产城一体化核心区域生态治理及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舞水河生态护岸建设工程三期
2.2招标编号:ZBJH-2025-139425
2.3建设地点:鹤城区南部仙人桥商务区(陆港大桥附近)
2.4建设规模:水泥稳定碎石5440.10m3、级配碎石1853.710m3。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日。
2.6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
2.7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专业分包,包括18cm厚4.0%水泥稳定碎石1844.78m3、18cm厚4.5%水泥稳定碎石1813.370m3、18cm厚5。0%水泥稳定碎石1781.95m3、10cm-15cm厚级配碎石1853.710m3的施工,乙方负责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务。
2.8安全、文明、环保要求
2.8.1投标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招标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8.2投标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投标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投标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2.8.3由于投标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投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2.8.4由于投标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投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2.8.5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投标方必须及时组织抢救及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招标方,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事后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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