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河北省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为确保编纂质量,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编纂机构。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地方志编纂工作经费——《河北省全面小康志》编纂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25年需完成资料收集及汇编,图照收集及编辑加工。(以下涉及本项目的资料包含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三、项目报价
本次采购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项目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采购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项目验收。
五、项目实施总体安排
《河北省全面小康志》上限为1978年12月,下限为2021年7月1日。实际字数为120万字左右。采购供应商根据《河北省全面小康志》篇目大纲,完成资料的收集、编辑加工及汇编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资料的收集工作。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料的整理及资料长编的编辑加工工作,并形成500万字左右(含图片)的资料长编。
项目实施的总体安排必须按时间进度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或项目质量不达标,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酌情扣减或拒付项目费用。
六、质量要求
1.真实性:确保所收集的资料能够真实反映河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和成就,不虚构、不夸大,保持史实的客观性。
2.全面性:资料的收集应全面覆盖战略部署、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各个方面,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3.典型性:所收集的资料具有典型性,能够代表河北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重要事件和典型人物,体现河北特色。
4.规范性: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河北省全面小康志》篇目,分类清楚得当,注明资料来源,便于后续的查阅和核实。同时,资料长编也应符合志书编纂的规范和要求。
5.准确性:在资料整理和长编编写过程中,要注意对所收资料的鉴别考证,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影响志书的质量和可信度。
6.清晰度:图片应清晰完整,主题突出,并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内容、事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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