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针对蓝天保卫战提供劳务人员、机械台班,对裸露黄土整治、砖渣处置等涉及大气污染区进行原地取土覆盖、播撒草籽(草皮)、绿网覆盖、青竹湖街道交办的区数字平台、12345及上级交办的蓝天保卫工作等防治措施,达到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项目目标
1.实现空气质量改善。
2.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3.推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三)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招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应当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如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洁。
3.供应商接到任务通知后所拟派团队至少为5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4.供应商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交通、在拆除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工作意外事故等一切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5.特种工持证上岗,如挖掘机、环卫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供应商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确保投入的相关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保管,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8.对采购人下达的整治任务无条件听从调遣,及时响应。
9.对蓝天保卫行动中情况信息、图片报送及时报送。
10.街道交办区数字平台、12345及上级交办的蓝天保卫工作任务及时整改。
11.遵纪守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供应商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供应商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完全承担。
1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供应商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详见附件。
1.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实施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辖区范围内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照每季度实际发生数量及考核评分结果进行支付。(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发生数量-考核,最终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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