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秦文明苑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公示单位 | 陕西源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3-19 09:02 至 2024-04-18 09:02 |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 地块面积(m2) | 46612.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活动历史 |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南临河堤路、东临田阜村向南村道、西临汉武大道延伸线 | |||
经度 | 108.584280 | 纬度 | 34.24928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02 至 2024-03-0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陕西源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李卓逸 | 单位联系电话 | 13020701008 | ||
钻探单位名称 | ||||||
无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卓逸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020701008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兴平融创信睿置业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魏超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50296928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宏兴农林办公楼002室 | |||||
报告主要结论 | 大秦文明苑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4813050049)位于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南临河堤路、东临田阜村向南村道、西临汉武大道延伸线。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46612m2(合69.91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8428°,北纬34.24928°。调查地块为原湾里村及田阜村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调查期间处于拟供地阶段。 本公司主要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面对项目地块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无工业活动;确认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的调查。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大秦文明苑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公示单位 | 陕西源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3-19 09:02 至 2024-04-18 09:02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
地块面积(m2) | 46612.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经度 | 108.584280 |
纬度 | 34.249280 |
地块详细地址 | 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南临河堤路、东临田阜村向南村道、西临汉武大道延伸线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02 至 2024-03-05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陕西源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李卓逸 联系人电话:13020701008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卓逸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020701008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兴平融创信睿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魏超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50296928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宏兴农林办公楼002室 |
公示主要结论 | 大秦文明苑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4813050049)位于兴平市阜寨镇湾里村,南临河堤路、东临田阜村向南村道、西临汉武大道延伸线。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46612m2(合69.91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8428°,北纬34.24928°。调查地块为原湾里村及田阜村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调查期间处于拟供地阶段。 本公司主要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面对项目地块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无工业活动;确认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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