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
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 ) 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
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IFB2024-03-13344362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房建工程 FJ01 标段工程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
体情况明确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名称: ( 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 ) 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
2.2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2.3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工程量: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 ) 临时便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范围:临时便道干线宽 3.5m ,长 10.1km ;主要工作内容:
清理路基表土 36365m2 ,填筑泥塘 450m3 ,填筑山皮石 18182.5m3 ,标志牌 41 个,便道维修及养护 10.1km 等全部工作内容。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 - 2014 建设指挥部安全文明施工及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标准化手册(第二册 高速公路)、《中铁九局大临工程建设标准》中铁九局程 [
2014]283 号、《中铁九局临时工程管理办法》中铁九局程 [2021]6 号、《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17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10-2019
2.5 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竣工。 30 日历天。
2.6 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2.7 施工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用电接至一级配电箱,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缆、电表及二、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采买、安装、使用及保管。乙方使用的甲方电力 , 结算时由相关部
门扣除(以上内容电费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乙方自发电项目除外); (2) 施工用水:甲方现场无水管,需乙方自行解决。
2.8 税率: 3% (注:如有小规模纳税人涉及降税,可投
(注:如有小规模纳税人涉及降税,可投 1% 的税率)
的税率)。
3.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及信誉
及信誉要求
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劳务分包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公示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优先录用中铁系统内 A 、 B 级分包企业的单位。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的队伍,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3.4 投标人近 3 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 1 个及以上的同等规模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无农民工投诉及劳务纠纷。
3.5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上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提供招标人指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按量结算的机械租赁招标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 机械设备租赁 的内容,可开具 建筑服务 * 机械租赁 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请于 2024 年
年 3 月
月 14 日
日 10 时
时 00 分至
分至 2024 年
年 3 月
月 19 日
日 10 时
时 00 分
分(北京时
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响应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转账汇款方式汇至我方对公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备用或用途请写明该工程名
称工本费。
6.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
6.1 投标人无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
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在签订分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地质条件和有关资料等为由,而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
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所发生的(包括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
责。
6.2 现场踏勘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 2024 年 3 月 16 日。
6.3 踏勘地点: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施工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
(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并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要求为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要求为 PDF 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
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 )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
间为 2024 年
年 3 月
月 25 日
日 10 时
时 00 分
分 (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人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密封的纸版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
开标
8.1 开标时间:
: 2024 年 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8.2 开标方式:投标人于 2024 年
年 3 月
月 25 日
日 10 时
时 00 分
分 前,到达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
8.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8.4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杜月秋
联系电话 / 传真: 15640398139
联 系 地 址:吉林省德惠市龙德盛世城 D10 号楼
电子邮箱: 1578078741@qq.com
户 名: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长春经济圈环线二期房建一标项目经理部
帐 号: 2011010192900390000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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