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我分局现对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
二、项目工作目标
协助开展2023年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环境报告书》及《2023年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收集、整理评估报告编制所需要的资料、分析园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当前限制园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对下一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提出科学建议;组织专家对《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2023年环境报告书》开展技术评估,提交的成果需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二)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专业人员需在供应商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下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环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本项目至少配备专业人员4名(其中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编制人员至少3名),需提供相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并有序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三)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研究成果,协助编制的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五、项目依据
(一)《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二)《关于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七、报价要求
(一)以开展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的费用为总报价,报价的总报价是唯一的,无须分项报价。
(二)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监测费、检测费、专家咨询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
八、最高限价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6万元整(含税)。
九、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十、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表或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名单等)。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如供应商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服务机构确定方式
(一)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具体见《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二)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9:00-12:0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四、项目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15室,
联系人:余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82111895、82111810。
附件:《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广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
建设年度评估项目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序号 | 类型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 |
1 | 商务部分(47分) | 供应商资质 | (1)供应商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供应商具有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资质相关证书的,得3分; (3)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小项得0分。 说明: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9 |
项目能力保障 | 1、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 具有环评工程师证书或者环保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项目负责人近3年参与过生态工业园示范园区环境报告书的,得1分。 2、拟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至少3人)具有环保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个得3分;具有环保类中级职称证书的,每个得2分;具有环保类助理职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9分。 说明: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和在供应商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报价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不得分。 | 13 |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 (1)供应商近五年内有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2)供应商近五年有编写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承接环境管理评估、环境统计等咨询服务,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3)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0分。 说明:须提供委托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15 | ||
客户评价 | 上述同类项目业绩中,具有甲方出具的评价,每获得一个好评(满意、优秀、好或评价90分以上)等正面评价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无或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说明:提供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含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 | 10 | ||
2 | 技术部分(43分) | 项目背景、现状、目标、内容和要求了解情况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及项目意义掌握是否全面、准确、深刻进行评审: (1)对项目背景了解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准确、深刻的,得10分; (2)对项目背景了解较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较准确、较深刻的,得8分; (3)对项目背景了解基本全面,对项目意义认识基本准确的,得6分; (4)对项目背景了解程度一般,对项目意义认识不够准确、深刻的,得3分; (5)对项目背景情况不了解,得0分。 | 10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工作内容的把握 |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材料中对本服务项目的把握程度(能否准确、针对性的阐述本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掌握本项目的难点重点); (1)熟悉、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得9分; (2)基本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项目的重点难点,得6分; (3)了解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项目重点难点把握一般,得3分; (4)尚不了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不清楚和把握项目的重点难点,得0分。 | 9 | ||
工作方案实施 |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工作方案 ②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方案 1、工作方案合理性高,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可行性强,得12分; 2、工作方案合理性较高,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9分; 3、工作方案基本合理,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的可行性一般,得6分; 4、工作方案合理性较低,工作组织措施及管理计划可行性较低,得3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12 | ||
团队配置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项目组的组建情况,对其工作组成员分工清晰程度和组织安排合理性,进行评审: (1)团队人员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安排合理,经验丰富,得6分; (2)团队人员配置一般、岗位分工安排合理性一般,经验一般,得4分; (3)团队人员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安排不合理,没有相关经验,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6 | ||
项目成果质量保障措施 | (1)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全面、可行性高,操作性强,得6分; (2)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较全面、可行性较高、操作性较强,得4分; (3)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清晰但不全面,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得2分; (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不清晰,缺乏可行性,得0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6 | ||
3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指标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评标价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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